分散区块链(链外)仲裁的集成
介绍 在Web3领域加速发展的时代,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是越来越熟悉的概念。同样,传统和经典争端解决机制数字化的呼声从未如此之高。为了正确解读并确保顺利采用数字,从业者最重要的是了解和理解当地立法机制,以确保此类数字化争议解决机制产生的裁决的可执行性。本文仅从马来西亚法律角度强调了分散仲裁平台如何可能与现有国内法律框架相结合。 “区块链仲裁“与“去中心化仲裁”平台的开发 在马来西亚,传统仲裁是许多人的共同选择,在马来西亚,它受标准仲裁条款、《2005年仲裁法》和当事人选择的程序规则(如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规则)的制约。然而,随着技术的出现,“区块链仲裁”的概念已经被概念化,并被进一步分类为“链上”和“链下”仲裁。 数字化争议解决机制领域的最新发展见证了Kleros、Celeste和Aragon Court(统称为“KCA”)等区块链仲裁平台的引入,这些平台在发生争议时促进和管理仲裁程序,通常充当在线仲裁员和仲裁中心。 执行分散直接仲裁裁决的挑战 一开始,马来西亚的任何国内仲裁均受《2005年仲裁法》(“该法”)管辖,这是老生常谈的。在这方面,目前可以说,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无法支持KCA等区块链仲裁平台,由此类平台任命的匿名陪审员提交直接仲裁裁决可能无法满足当前的法定要求,这将对其可执行性构成重大挑战。 例如,如果KCA直接向当事方作出裁决,所作出的裁决可能不属于该法案的范围,该法案只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其定义为“1958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KCA提供的直接裁决完全在数字领域,则不能认为所述直接裁决属于该法案下的外国裁决的定义。 为了扩大上述段落,法案第33(4)节还要求裁决说明其仲裁所在地。在这方面,在完全数字化和在线环境的背景下,可以说,没有仲裁的“席位”。 此外,该法案第33(1)节明确规定,“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根据第(2)款的规定由仲裁员签署”。然而,如果裁决是由KCA作出的,则裁决完全是数字性质的,鉴于KCA的协议严格维护陪审团的匿名性,几乎不可能获得签名,因此,该裁决将没有任何签名。 潜在的解决方案:墨西哥的案例研究 2020年9月,两个私人当事人就位于墨西哥的一处房产签订了房地产租赁协议,因此属于墨西哥法院的管辖范围。在这项协议中,有一项根据当地规定起草的标准仲裁条款,其中规定了指定独任仲裁员和规范仲裁程序的框架。 然而,与标准条款的一个偏差为所讨论的难题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解决方案,其中各方一致同意,独任仲裁员应利用《克莱罗斯议定书》制定其决定。翻译条款的相关部分如下:- “……一旦收到答复,或在5个5天内没有提交答复后,仲裁员将起草程序命令,该文件将包含争议的相关方面、各方的立场和论点以及支持证据的执行摘要。该程序命令将送交分权司法机构该平台名为“Kleros”,因此根据其协议,它将在严格的法律基础上发布其决定。仲裁员将收到“Kleros”的裁决,并将其纳入其仲裁裁决,以管辖裁决的实质内容,以书面形式发布裁决,并注明仲裁员的日期、地点、姓名和签名……” 随后双方之间发生了纠纷,在执行阶段,墨西哥法院于2021承认了仲裁程序和裁决,并通知被告遵守裁决,之后将通过公共武力执行裁决。 鉴于这一重大发展,提出了区块链仲裁平台与现有法律框架之间的潜在和解,其中各方可以选择:- 区块链仲裁平台的实质性决定将由当地司法管辖区指定的仲裁员采纳并纳入最终仲裁裁决及其各自规定;与 通过区块链仲裁平台获得直接仲裁裁决。 结论与总结 一审的选举将使这些平台的功能仅限于作为决定争端是非曲直的手段和/或指南,这消除了根据这些平台任命的陪审员将担任指定仲裁员的概念,从而减少了执行和承认仲裁裁决的困难。因此,有可能在目前的国内法律框架内克服执法方面的障碍。然而,在这个关头,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案例开发和先例来验证这个理论模型的实用性。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法律意见。